突然来到异界大陆

第144章 重光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笔趣阁]
https://m.ibqg.vip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莫妈小步蹑跑,老年人,走得不快,跑的也缓慢,这么剧烈一运动,差点气没喘上来,狂风暴雨,铺天盖地,越下越急。

御夫人的华服落在了茅坑地上,被插在地上的竹杆勾住,那是用来搅粪用的,此刻如怪蛇般愰动身形,老身得赶紧了。

拔出插在地上的竹竿,莫妈看向茅坑里面有一个婴儿,他不哭不闹,似乎被粪便呛窒息了,还好老身眼睛亮,这竹竿也刚好可以救你,小娃娃!

莫妈用尽全身力气,竹竿勾住婴儿布,将全身是粪的婴儿救了上来。

“哪个妇人如此恨毒,竟将自己的孩子丢入粪坑,罪过,罪过呀,小娃娃,你遇到我算是缘份幸运,嗯?黄金纹耀”莫妈看着婴儿额头上闪着金色的纹耀,这正是金鹏王族特有的印记。

金鹏王族,自一出生,头上便会存纹耀刻印,颜色分为黄金、白银、古铜三种颜色,颜色呈黄金色,就说明其血脉纯度高,这小姓娃,真是让我捡到宝,带回去夫人一定会大喜赏赐我的!

莫妈赶忙将婴儿护在怀中,带他回了御家。

御夫人看着莫妈手中婴儿,瞬间大喜,真是天赐宝贝,要重新光耀我御家,便将孩子取名为重光,寄予家族全部厚望。御夫人和其丈夫,膝下只有两女,这就意味着十岁的血脉纯度大会无法参加,这样就无法混入到更上层的生活,这辈子也不可能进入黄金遗迹。

黄金遗迹仍金鹏王族先祖留给后世子孙的宝藏,先祖生前纵横人界,是人界至强者之一,到达到六级异能,升为仙境,傲视诸雄,带领金鹏王族在异族声名鹊起,人族也无不敬畏。

可神龟虽寿,犹有尽时。腾蛇乘雾,终为土灰。即使是像先祖那样无敌的仙人,也会因为寿尽而亡。

先祖走后将一身真传,宝物尽数留给后世子孙。三千年前异族与人族全面开战,最终异族战败,极大部分逃离至万河之海,少部分逃往迷雾森林。

金鹏王族的血脉留存下来,老祖的全部宝贝也被带回来种在这金鹏岛黄金遗迹之中,以福地的形势存在,每五年就会开启一次,造福后世修行异能的子子孙孙。

重光十岁时是御家的希望之子,十岁血脉测试结果为古铜之血,没有任何资格进入黄金遗迹,只有血脉为黄金的金鹏王族族人,才有机会进入。

重光在家里的地位和生活一落千丈,甚至和仆人为伍,从富家小子,秒变穷人奴隶,重光小小年纪,就经历大起大落,从刚开始的不甘,而后学会慢慢的接受,和底层的人们打成一片。

启明镇上大部分生活的都是金鹏王族的族人,而血脉大多数以古铜为主,极少数捡了狗屎运,生出了黄金血脉,那家族瞬间将如日中天,这种运气,很显然没有落到御家头上。

黄金一脉的生活就会大有改善,引起家族重视,这些黄金一脉,将会被接到金鹏岛的中枢位置,黄金庭生活。

启明镇位于东,宁静谷位于南,扬沙位于西,苍耀位于北。四大地区护住一个黄金庭。这分布也是按先祖遗志所设,他想带领族人走向昌盛繁荣,过上世外桃源般无比美好的生活。现在后世的金鹏王族也的确过着这样的生活,没有人族的干扰,与其他异族,在这片天地共繁荣。

𝙸  ℬ  𝚀  g. v  𝙸  ⓟ

人气小说推荐More+

炎灵魔神王王
炎灵魔神王王
异界大陆,混战不止,各族人民都渴望和平,其中以为人族最甚,在着亿万人的祈想中,到底何种天赐英雄,能够让的人族终结战乱,回归和平,就看我炎灵魔神,于乱中,取定,再现久违和平。...
高文铭
大汉,我张角带着系统又回来了!
大汉,我张角带着系统又回来了!
+++++“大贤良师!大贤良师他老人家诈尸了!”一名黄巾小兵指着棺材中已经睁开眼的张角颤抖着喊道。一名大汉校尉指着对面全副盔甲、军容鼎盛的黄巾军,满脸煞白的对着身边的小兵问道:“那是黄巾贼军?!”小兵望着那面“苍天已死,黄天当立!”的大旗,艰难的咽了咽口水,颤颤巍巍的回道:“大人,那、那应该是的吧!”1937年,南...
努力的憨憨
我的徒弟全无敌
我的徒弟全无敌
新书已发。————一朝穿越,拥有点化万物之力。雪白的小兔子,变成了吞噬万界的呆萌萝莉。落寞的菜鸡剑客,变成了一剑无敌的绝世剑仙。这是一个佛系少年带着一堆无敌徒儿浪迹天下的欢乐故事。——本书又名书友(需全定)...
赵碧婷
绝世狼王
绝世狼王
人族修行不易,妖族修行更难,看雷青一只妖狼历尽艰难的修行历程。...
下河桥的鱼
从打猎开始成神!
从打猎开始成神!
++许夜带着无名金鼎,来到正处王朝动荡的大周王朝。这里有武者熬炼气血,以一敌百。也有魑魅魍魉,妖魔鬼怪。在这个乱世当中,许夜能依靠的,也只有金鼎所带来的小小外挂而已。:所学一切招式,功法,在阅读完的刹那,强行提升至小成境界。:只要你肯肝,所学技能功法,无需天赋外力,终有一日能提升至圆满境界,且永不下跌,一证永证!…...
不爱枸杞的大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