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唐三

第五百二十一章 血腥领域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笔趣阁]
https://m.ibqg.vip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“为什么要杀戮?为什么要杀戮?”大猫不断的责问着自己,就像是替那些怨灵在询问一样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血腥领域对它的精神影响就随之减弱。让大猫自身的狮虎金罡运转的越来越流畅。

“砰、砰、砰!”

一次次的攻击不断出现,凶狠的攻击令狮虎金罡不断迸发出白炽色的光晕,但大猫却始终都站在那里岿然不动,任由对方攻击自己,让狮虎金罡消耗。

血月君主此时也有些诧异,这样的对手它还是第一次面对。在血腥领域内,它虽然是在持续攻击的,但它的消耗其实很小。这样消磨下去,对方是必死无疑。但是,对方能够稳稳的站在那里,看起来并没有受到领域太大的影响,还是它第一次遇到的。

妖怪族一般来说,性格都相对凶悍,哪个没有点心理问题的?血腥领域更是无孔不入。那是真正的无数怨灵所聚,每一滴鲜血都汇聚着曾经原主的强大怨念。

所以,它还是暗魔君主的时候,每次杀戮目标时,都要让对方尽可能的陷入到绝对的恐惧之中,死亡的时候恐惧越强烈,死亡之后的怨气也会越大。

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,血月君主所会聚的血腥领域威力也就越大。虽然这会让它自己有时候也陷入混乱,但这在暗魔君主一族之中,被称之为真正的磨砺。只有通过这样的不断磨砺,才有真正入魔的可能。

大猫虽然明显被领域所困,处于绝对的被动,但还能始终保持冷静,并且让它感觉到威胁,不敢持续进攻。这样的对手它还还是第一次遇到。

但是,血月君主也是不知道杀戮过多少次的存在了,它一点都不着急。它对自己的血腥领域有着充足的信心。不知道多少强者都是被血腥领域所磨灭的。时间越长,血腥领域的作用也就越大,对方无论心志多么坚定,在那无数怨灵的咆哮之下,都会受到侵袭。

不过,这种状态下的大猫,甚至还让它产生出几分钦佩和贪婪。钦佩于对方的心志坚定。贪婪在于,它这血腥领域内,越是融入强者的鲜血就会越强。当领域容纳上万生灵鲜血的时候,就会进入到下一个层次。而这需要有作为主魂的怨灵存在,从而让领域更加稳定,镇压领域,不会轻易对自己产生反噬。

一旦进入到上万生灵献祭的层次,那么,这个领域的威力将会暴增。那也是未来它真正入魔的底蕴。大猫在它眼中,已经是能够适合充当自己这血腥领域主魂的存在了。

“为什么要杀戮?为什么要杀戮?”大猫并不知道血月君主现在心中的念头,它只是不断的在自己心中重复着一个问题,也在自己内心之中寻找着答案。

“砰!”又一次的攻击降临,这次狮虎金罡终于被破开一个口子,五道爪痕再次出现在大猫背后,皮开肉绽。血红色的光芒疯狂的向他体内侵袭。

剧烈的刺痛,让大猫仿佛回到了自己第一次杀戮的时候。

在这一刻,他的精神似乎重回当初。

那是一场激烈的战斗。它的对手也很强大,而那时候的它还很小,手持重剑,不断的和对方战斗,那时候的它,身上已经是伤痕累累。但它的眼神却始终坚定。

它必须要赢,必须要战胜对手,杀死对手,拿到那笔奖金。如果再不赚到钱,族里就没钱买拥有生命能量的天材地宝,就会有族人死去。

为了族人,必须要杀了对手。必须要获得胜利!

是的,我的杀戮,是为了守护,为了守护我的族人。

为了长老、为了每一位族人,为了小猫。为了整个狮虎族。为了守护我的种族,就算是杀戮一切,又如何?

人气小说推荐More+

炎灵魔神王王
炎灵魔神王王
异界大陆,混战不止,各族人民都渴望和平,其中以为人族最甚,在着亿万人的祈想中,到底何种天赐英雄,能够让的人族终结战乱,回归和平,就看我炎灵魔神,于乱中,取定,再现久违和平。...
高文铭
大汉,我张角带着系统又回来了!
大汉,我张角带着系统又回来了!
+++++“大贤良师!大贤良师他老人家诈尸了!”一名黄巾小兵指着棺材中已经睁开眼的张角颤抖着喊道。一名大汉校尉指着对面全副盔甲、军容鼎盛的黄巾军,满脸煞白的对着身边的小兵问道:“那是黄巾贼军?!”小兵望着那面“苍天已死,黄天当立!”的大旗,艰难的咽了咽口水,颤颤巍巍的回道:“大人,那、那应该是的吧!”1937年,南...
努力的憨憨
我的徒弟全无敌
我的徒弟全无敌
新书已发。————一朝穿越,拥有点化万物之力。雪白的小兔子,变成了吞噬万界的呆萌萝莉。落寞的菜鸡剑客,变成了一剑无敌的绝世剑仙。这是一个佛系少年带着一堆无敌徒儿浪迹天下的欢乐故事。——本书又名书友(需全定)...
赵碧婷
绝世狼王
绝世狼王
人族修行不易,妖族修行更难,看雷青一只妖狼历尽艰难的修行历程。...
下河桥的鱼
从打猎开始成神!
从打猎开始成神!
++许夜带着无名金鼎,来到正处王朝动荡的大周王朝。这里有武者熬炼气血,以一敌百。也有魑魅魍魉,妖魔鬼怪。在这个乱世当中,许夜能依靠的,也只有金鼎所带来的小小外挂而已。:所学一切招式,功法,在阅读完的刹那,强行提升至小成境界。:只要你肯肝,所学技能功法,无需天赋外力,终有一日能提升至圆满境界,且永不下跌,一证永证!…...
不爱枸杞的大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