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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都某处老房屋的地下室中。
张佩风用仅剩的一只断臂,将这里的铁门推开。
“吱嘎——”
伴随着锈迹斑斑的声音,一股令人作呕的气息扑面而来,这是种混杂着血腥与腐烂的混合气味。
阴暗潮湿的地下室中,伸手不见五指,只有偶尔传来的水滴声,掩盖着几乎察觉不到的呼吸声。
随着“咔”的一声,墙上的开关被按下,昏暗的灯光亮起,开关的样子才看清,这是片黑红的涂鸦,但准确来说,是被凝固的血液涂满的开关和墙壁。
房间里的景象让人触目惊心,要是放在末世前,这里拍张照片绝对全是马赛克。
张佩风走向中间的刑架,那里是他“保养”最久的玩具。
这是一个女人,但如同一具干尸一样被吊着。
女人抬起头来看了张佩风一眼,眼中没有任何的光彩,连恐惧都快消失了,只是喉咙中还会发出些不知名的音调。
但那声音像是破了风的气球,因为她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了。
张佩风看着对方的眼睛,那双自己无比厌恶的眸子,现在,只剩下了一个。
第一次见到这只眼睛时,是自己15岁当门童的时候。
那是他刚入大城市的第一份工作。
却因为一些不懂事的疏忽,被这双眼睛的主人骂了半天。
那个女人从法拉利上走下,刻薄的声音混着尖锐的语言,将自己的自尊心撕碎然后扔到地上碾压。
没人在意,车上下来的男人看都不看自己一眼,就搂着那个女人进了楼里。
没人在乎,总管甚至也破口大骂,骂着滚蛋解雇了自己。
很可怜吗?
张佩风不觉得可怜,他只恨自己没有能力。
从那个如同地狱的家庭逃出后,他就发誓有一天可以让那个男人跪在自己面前磕头认错。
他获得对力量的认知是第一次被刀割伤的时候,一群混混抢他,他反抗着,结果胳膊被剌了一道口子,原本的剧痛在混杂鲜血后,让他忽然感到了一些兴奋。
而当他真正将刀子刺入那个划伤自己的混混胸口时,对方眼中的恐惧,让他体会到了别样的感觉。
在那一刻,他仿佛掌握了别人的命运,那是一种凌驾于他人之上的快感。
混混死了,未满十八岁的杀人犯锒铛入狱。
在服刑的日子里,他罗列着所有冒犯过自己的人,并发誓要将那些人都一点点的折磨致死。
而很快,他的计划就有了实施的机会。
末世来了。
更让他兴奋的是,他获得了强大的能力,一种极致的速度。
出狱的那天,张佩风否定了福无双至的说法。因为他还在那天早上,从一伙被丧尸追赶的人群中,发现了当初那个女人。
刚被他救下时,那个女人还在感谢,她丝毫不清楚自己接下来的日子会变成怎样的地狱。
张佩风也很高兴,因为他找到了一件值得自己好好欣赏的“玩具”。
于是,这个“玩具”就被他认真的养护下来,每天听着她的惨叫,这可比当初的骂声悦耳多了。
当然,不只是她,还有很多人,那个男人,那个总管,那些监狱里的人。
总之,所有他觉得不顺眼的,都先这个女人一步,变成了周围地上散落的碎片,变成了这个女人的口粮。
张佩风计划,这个人起码还能活半个月,但今天,他不打算留着她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