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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黑得早,尤其是在边陲省份入冬前的这个季节,五点半刚过,天色就像被铅笔刮过一样,晕着灰。许传杰坐在破旧砖房的角落,手中握着一截烟头,火光明灭不定。他不抽烟,只是习惯性地点上一根,放在手里。像是手心残留的一点温度,还能提醒他自己活着。
墙皮早已脱落,铁皮门的锁锈迹斑斑。他蹲坐的位置,是他十多年来始终未曾离开过的地方——东昌县南郊一处废弃民宅。这里曾是他母亲生前看管的养鸡场,后来荒废,成了他的“据点”,也是他的避世所。
他眼神里没什么光,只偶尔流露出一点阴沉的精明。
从什么时候开始的?他也说不上来。
大概是从母亲死那年开始。十五岁,他辍学,在父亲欠下赌债后离家出走,母亲用鸡场换来父亲的一条命,却没能保住自己的命。
他在纸灰炉里烧过她的遗物,那是他为数不多的哭泣时刻之一。那之后,他成了“无主之人”。但真正让他走上犯罪道路的,不是饥饿,也不是无助,而是——看到了“机会”。
第一次,是他跟着一个在工地认识的流浪汉,抢了个做布料生意的男人。男人口袋里装着五千多块,那是他去集市进货的现金。那个冬天,他们俩靠着这笔钱,睡进了废弃锅炉房,用砖头围了个炉子,一边喝酒,一边盘算下一次。
许传杰发现,杀人并不难。只要对方害怕,只要你比他狠一点。
后来,他们又“做”了几单,目标都是在乡间集市或县道上走单的商贩。他们不碰普通农人,不抢村里人,只盯着那些“外来”的、身上带现金的行商。
从某种意义上说,他不是冲动型罪犯,而是规划型。他观察、踩点、计算动线,甚至会提前一个月去勘查路线,知道对方几号会来,带多少货,是否有人陪。他不赌运气——他算得过精细。
而这,也让他后来开始尝试“扩大计划”。
他意识到——靠单干太慢。他需要一个团队,需要更“稳”的供给线。
于是他找来了两个狱友。一个叫邱明海,贼眉鼠眼,擅长套话探路;另一个叫方建功,杀猪出身,动起手来不带犹豫。
他们在废弃宅院里藏过十几天,讨论细节,研究如何把人骗进来,再“合理”地处理尸体——包括如何消声、如何藏尸、如何避免被追查。他们知道警方总有天会查到,所以从不留下现场,也从不打电话,用的全是旧手机,事后必烧。
而最关键的一步,是他们招募了一个“诱饵”。
林倩,一个混迹低端会所的陪酒女,早年因诈骗服过刑,出狱后生活无着,靠色相混口饭吃。许传杰找到她时,对方正因欠下债务四处求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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