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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丹好好的回忆了一下水晶球到哪儿去了,他记得昨天晚上自己下令仓皇逃命的时候,明明把水晶球放在一个袋子里,又将这个袋子绑在了自己马鞍的后面。
想到这儿,他赶紧去自己的马后面查看,但那上面只系着半个破布袋子,袋子底是漏的,里面装的水晶球已经不知所踪了。
昨天晚上叛军的营帐受到攻击的时候,方丹确实是如同他所回忆的那样带上了水晶球,但是在外出逃跑的过程中,那个质量本就不怎么样的袋子挂到了一根树叉,水晶球就这么掉在了后面的泥地里。
当时所有人都赶着逃命,就算有人在逃跑的过程中看到了水晶球,也不敢俯身去捡,他们又不知道这水晶球有多么重要?只知道当时那种情况下不能要钱不要命。
所以那水晶球就在泥地里躺到了黎明,之后被一名高精灵发现后交给了阿玛迪斯·晨露。现在这个水晶球正在高精灵的手中,被揭开那一丝丝的秘密。
在确定了水晶球已经遗失之后,又只能用大脑来想办法了。
“那没有了水晶球,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联系上那个精灵了,接下来到底要怎么办才好?”
“在山里找个地方稍微的休息休息,看看这个精灵会不会主动来找我们,如果实在不行,因为我们还有四个选择。”
“什么?哪四个选择?”
“最差的选择,我们这些被帝国通缉的罪犯们解散自己手里的武装,现在就跑回去向帝国军投降,还能死的更痛快一点。”
“二个选择比刚刚的好一点,我们继续在阿苏尔纳克斯附近与帝国军死缠烂打,最后的结局无外乎是被消灭掉,死的也许很痛快吧。”
“第三个选择,我们将剩下的军队给变成山贼,反正来往于阿苏尔纳克斯附近路上的往来的商队也不少。靠拦路抢劫,打家劫舍,日子倒也还过得去。做个山大王,好过直接被送往城市中心的广场脖子上挨一刀。”
“那最后一个选择呢?”
“最后一个选择,再赌一把,不过不在阿苏尔纳克斯附近玩了,我们将军队往南调,围攻南方的小城里鲁姆,继而招兵买马,奋力一搏,说不定还能重新杀回来。”
“说完了吗?”
“说完了,就是以上四个方案,您可以开始选择了。”
“方丹,你怎么选?”
“我选第四个,直接举手投降或者坐以待毙,都不是我做事的风格,事到如今,卷土重来未可知。”
“那我们就原地休整三到四天,期间也看看有没有更加稳妥的方案,时间一到便指挥部队南下里鲁姆。”
“是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