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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深露重,一匹黑马晃晃悠悠、慢慢吞吞地走在钧城通往永宁城的官道上,黑马的嘴边是一捆被麻绳栓吊着的青草,麻绳系在一根细木棍上,棍子绑在马背上,马背上则趴着鼾声大作的代莉斯。
青草吃完了,黑马不满地“咴儿、咴儿”地叫了几嗓子,而后又扬起后踢抖了两下,总算把睡得正酣的代莉斯给惊醒了。
代莉斯闭着眼,伸手往黑马的脑袋处摸了摸,只摸到了一根麻绳,于是,她愤愤地拍了一下马臀,怒气冲冲道:“就不能让我多睡会?走个夜路,吃了几回草料啦?”
怨念归怨念,代莉斯还是从马背上的草料袋里抓了一把青草绑到了麻绳上。有了吃的,黑马迅速进入了坐骑的角色,又开始晃悠着小碎步往前走。
代莉斯直起身子抻了个懒腰,拿着拂尘的木柄,边给自己挠着痒痒,边自语道:“臭小子,这次你算是彻底栽了。不过呢,就算你给自己个儿用了伶仃散装可怜,人家也未必会中了你的苦肉计。你就自求多福去吧!”
晨光熹微,灯油未烬。
衔环照例来到隔壁房间探看萧铃儿的情况,却吃惊地发现房间内早已空无一人,萧铃儿和她的大包袱都已不见,只在床榻上留下了两封信笺,一封是留给崔昊的,其上放着几颗金珠子,另一封则是留给齐少宣的,其上放着一块玉玦。
衔环心头一沉,马上拿起玉玦和信笺朝着平康坊的齐宅急急奔去。
云奇同萧铃儿正一前一后地走在去往钧城东门的路上。
云奇穿了崔昊衣柜中最好的一身月白色锦袍,走在晨光中显得尤其长身玉立、风姿绰约,任谁看了都要暗暗赞上一句——好个风流倜傥、清新俊逸的少年郎,当然,前提是,必须要自动忽略掉他含在嘴里的那根不停晃动的狗尾巴草。
而萧铃儿则是一身葛衣布裳黑头巾,再加上一双半旧的皮靴,乃是最为寻常的小厮装扮。
两人的装束,在路人的眼中,分明就是富家公子哥与随侍小厮,有个别路人看到他们,甚至还用嫌弃的眼神斜瞥着萧铃儿,义愤填膺地小声嘀咕,“这年头,当人小厮都如此不自觉了吗?竟还让主人家自己背行李,真真是世风日下。”
虽然路人的声音并不大,但架不住萧铃儿的耳力好啊,所以,她便把所有的“嘀咕”都听到了耳中。冷眼望着优哉游哉地走在自己身前的云奇,本就因为天还未明就被强拉出来赶路而火大的萧铃儿,更是“火冒三丈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