暴君恋爱脑,宠妃别想逃

第一卷 第12章 我的报应就是遇见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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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不不,我胸无大志,实在不敢妄想,”我摇头:“做个侍女就很满足了......”

“对了,你还能捞钱,”华悠然苦口婆心:“你想想,等你找到你义母,你是不是还得孝顺老人家?那没钱能行吗?我哥虽然很抠,但他是真的有!反正今年我都顶着他的名头,我想办法给你捞钱啊!”

我绝不会承认我最后答应做贵妃是因为最后这个理由。

可能是当过乞丐的缘故,我爱钱如命,虽然在怡红院做了花魁,但我是个清倌,靠唱曲着实攒不了几个钱,还得时不时替像个疯狗一样揍客人的林鹿鸣赔药钱,所以虽然我在大燕城最红的怡红院做花魁,但日子过的一直紧巴巴的。

因为太早的看过了世态凉薄,所以我不信什么真心(这里不是点我义父哈),也不信世上有无缘无故的好或者无缘无故的坏,我可以为我义父赴汤蹈火,那是因为他救了我的命,养大了我,同样的,我也不会为别人对我的恶意伤心,因为我始终认为,没有人应该善良,也没有人应该对我好。

或许这就是我仅仅用了三年就赶走了上任花魁,并在那个位置稳稳待住的原因。

因为不期待,所以不失望;因为无所求,所以无弱点。

除了真金白银。

在怡红院的时候,我唯一一次闯祸,就是因为贪财,具体原因我已记不清,但我记得那间牢房的样子,记得那种打起来很疼却不留痕迹的鞭子长什么样,也记得大冬天跪在洒了水结了冰的地面是什么感觉。

我记得义父曾语重心长的告诉我,说钱财乃身外之物,我将自己的安全感寄托于那冷冰冰的东西实在是下策,他甚至还替我算了算,说我日后必然在钱财上吃个大亏。

当时我虽没还嘴,但心里却很不以为然。

我十五岁进了怡红院,见了不少如花似玉的红倌,明明自小在男人堆里混饭吃,却偏偏信了男人的鬼话,学了那一身本事却甘心去做男人的妾室,一辈子被主母压上一头;也见过那才艺双绝的清倌,却偏偏要为了个穷书生散尽自己所有的金银赎身,只为跟着那书生过风餐露宿的苦日子,后来那书生飞黄腾达,转身就抛弃了她。

所以我得出一个结论,只要不沾情爱只爱钱财,女子都会过得很好。

但今天,我突然觉得我义父说的或许有点道理。

要不是惦记那些还没到手的皇家财产,我不可能入宫,也就不可能被迫知晓这皇家的秘密,更不可能被拉下水。

有因必有果,我的报应就是遇上华南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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