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成四合院穷小子,系统送我满仓物资

第一百二十六章 上头版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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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夹起一块鱼肉,放进嘴里。

外皮是脆的,里面的鱼肉很嫩。牙齿一碰,外皮发出轻微的碎裂声,然后,酸甜的酱汁和鱼肉的鲜味就在嘴里散开。

高强停下了动作。

他闭上嘴,仔细感觉。这个味道很强烈,不像国营饭店那种标准的酸甜。这里的酸味更刺激食欲,甜味更温和,两种味道融合得很好,鱼肉本身的鲜味又把它们托了起来,味道很有层次。

这道菜,有“锅气”。

这是他做美食记者多年,最看重也最难遇到的东西。它说明厨师对火候的控制到了极致,这道菜是在它味道最好的瞬间出锅的。

他还没从松鼠鳜鱼的感受中出来,第二道菜也上来了。

至尊红烧肉。

肉块切得四四方方,放在白瓷盘里,颜色是酱红色,表面泛着油光。每一块肉都好像在轻轻晃动。

高强夹起一块,放进嘴里。

他没有用力嚼,只是用舌头轻轻一压。

那块肉就化开了。

肥肉的部分一点不腻,化成一股油脂的香气,充满了口腔。瘦肉的部分炖得很烂,吸满了汤汁,一碰就散。

咸、甜、鲜、香。

所有味道都正好,最后变成一股淳厚的肉香,留在嘴里。

高强不说话了。

他吃过京城很多饭店,也采访过很多名厨。但是今天,在这里,他被这两道家常菜给折服了。

这不只是好吃。

这菜里能吃出厨师的想法和感情。这就是他一直在找的,有“灵魂”的菜。

这顿饭,他吃得很慢。

吃完饭,他没有走,而是又翻开菜单,仔细读第一页的品牌故事。

故事讲述了这家店的来历。起初是在四合院里为了生活摆的小摊,后来开到地安门,成了有八张桌子的小饭馆。故事里说,红烧肉这道菜,最初是儿子为了让父亲开心做的,现在成了招牌菜。故事还说,这一家人的坚持,最后变成了“用做给家人的心,做每一道菜”这句话。

这个故事,和刚才那两道菜的味道,在他脑子里对上了。

他终于明白,这家店为什么能在短时间内这么火。

结账的时候,高强走到柜台。

许辰正在帮林秀兰理账,看到他,笑着问:“高记者,菜合胃口吗?”

高强看着许辰,没有马上回答。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红色的本子,打开,放在柜台上。是他的记者证。

“许老板,”高强认真地看着他,“我摊牌了。我今天不是来吃饭的,是来找新闻的。”

他停顿了一下,表现出欣赏和激动。

“你的菜,比我想的还要好。你的故事,也比我想的更有意思。我觉得,它们值得一个更大的版面,不应该只在角落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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